七日後,正道聯盟總部,北辰宮。
正道聯盟召集諸宗議事的主殿懸於雲海之上。十二根青石長柱托起穹頂,柱間以雲霧為牆,翻涌雲氣自殿外緩慢流過,遠處山峰只露出數截青黑輪廓。
殿內兩列長案相對而設。各宗代表依次落座,每個案前所置並非茶盞,而是三卷尚未定稿的青玉契書。
第一卷記載異域衣飾與新式內衫,第二卷列出可供道侶私下取樂的房中器物,第三卷則只有寥寥數頁,所牽涉的卻不是尋常貨物,而是護從、侍契與契仆三類役契。
近些年,地下商路中流通的異域物品愈來愈多。萬奴商會、綺羅商行、百寶盟與四海商行等勢力先後向各宗遞交文書,請求將部分不涉及邪功與禁術的貨物移入明面坊市。文書在諸宗之間往返數輪,刪改過的玉簡足以堆滿正道聯盟的天樞殿一間偏殿,仍無定論。
各宗爭論遲遲未決,涌入黑市的貨物卻與日俱增,原有交易秩序隨之脫離掌控。正道聯盟只得召集各方,在今日作出取舍。
雲闕門門主坐在上首。他是此次議事的主持者,面前三枚玉籌分別對應三卷契書。雲闕門不參與爭論,也不為任何一方游說,只負責核驗條款、記錄異議與清點宗印。
玄陰宗席間,坐著一名分管坊市與商貿事務的太上長老。東華宗由顧玄衡出席,另外幾處上席則分別屬於蒼梧宗、百煉山與沉璧宮。
除去這些宗門,殿內還坐著十余家頂級宗門的代表。各家或臨近邊境,或轄下擁有大型坊市,幾乎都與這份議約有著切身利害。
雲闕門門主抬手一引,三卷契書同時浮至殿中。
“此前諸宗看過數版草案,今日不再復議已無異議的條目。”
“此次需將這三件契書定下。何種衣飾可以進入宗門外圍,何種房中器物可以列入准售名錄,以及自願役契能否公開登記,並由登記商會經手轉讓。”
“諸位可以逐條增刪。日落以前,雲闕門會將最終條款分卷表決。”
蒼梧宗席間那名鶴發老者當即將三卷契書推離案前。
“不必分卷。”
他身形清瘦,一襲灰袍不見紋飾,也不理會殿內眾人的反應。
“三卷表面各自成篇,細察其中關節,卻隱隱皆為同一所圖。商會先以幾件衣裳試探諸宗,再以房中器具消磨戒心,最後才把役契之人擺上長案。若前兩卷得以通過,第三卷縱然今日被駁,過些年也會換個名目重新送來。”
百煉山一側剛有人欲言,老者已繼續說道:“宗門之規有界,商賈逐利無厭。今日以退讓求安,便如抱薪止火。柴薪未盡,火勢又豈會自行熄滅?”
老者抬眼掃過三卷青玉契書。
“今日准許袒露形體的衣飾入市,明日便會有人在其上刻入惑心陣紋;今日說只賣道侶之間取樂的器物,來日奴役之物也能被冠以閨房玩物之名。”
“至於第三卷,更無商議的余地。人若能夠轉手,無論契書上寫著護從還是契仆,最終只是奴隸。”
這一席話落下,幾家素來戒律嚴苛的宗門相繼出言附和。
他們並不相信商會會滿足於一份有限名錄。黑市能夠從邊境一隅擴張成橫跨數宗的地下商網,靠的從來不是安守本分,而是把每一處無人追究的縫隙變成新的商路。
顧玄衡沒有立即附和蒼梧宗。
他先取過第三卷,逐頁看完,才將其平放回長案。
“顧某不認為三卷應當一概而論。”
他的語氣仍如往日般從容,既不似蒼梧宗那般言辭激烈,也未因局勢僵持而顯出半分退讓之意。
“衣物有形,器具也有明確用途。哪些可以出售,哪些應當禁絕,至少能夠逐件查驗。若日後有人私自增添惑心陣法,依照禁售名錄問罪便是。”
“人卻不是貨物。”
“把護從、侍契與契仆列在貨單之後,聲稱商會轉讓的只是一紙契約,並不能改變契書之後是一個活人的事實。”
沉璧宮席間,一名身著黛青宮裙的女修接過話頭。
她名為洛含章,化神初期修為。面容算不上明艷奪目,眉目間卻自有一股溫軟嫵媚,舉手投足間亦帶著幾分若有若無的風情,叫人不自覺便願意耐下心來聽她說話。
自議事開始,她始終未曾翻看案上的契書,神色從容,似是對其中內容早已了然於胸。
“顧道友所言,是擔心有人借自願之名行強迫之實?”
“不止如此。”顧玄衡道,“即便最初確系自願,也不代表此後每次轉讓皆出於本心。”
“若一名修士今日願意侍奉甲方,卻在數年後被轉給素未謀面的乙方,難道還能憑最初的一次應允,認定他往後都無權拒絕?”
洛含章問:“若此人簽契之時,已知契權可以轉讓呢?”
“未來之人尚未出現,未來之事也無從預料。所謂明知,不過是知道紙上有這一條。”
顧玄衡以指腹壓住契書一角。
“顧某可以同意各宗承認自願役契,卻不同意讓商會買賣剩余契期。每次更換契主,都應由簽契者重新應允。”
洛含章頷首,暫且止住追問。
蒼梧宗拒絕給商會留下任何入口;顧玄衡接受前兩卷,承認自願役契,卻堅持契權易主前須重新征得本人同意。
這點差異很快被百煉山抓住。
百煉山山主將一疊賬冊推至殿中,數十道靈光從紙頁間升起,化成各宗近年截獲的貨物名錄。
暴露衣裙、鏤空內衫、房中器具、情欲丹藥、拘束法器、役契文書……其中大部分本就在議約所列范圍之內。
“諸位口中的禁物,這些年可曾少過一件?”
他生得頗為俊秀,言談素來直截了當。他抬手點過其中幾份賬冊,半空中的貨物流向隨之延展開來。
“從邊境黑市進入地下商路,再經異界商販、私人貨棧與隱秘傳送陣送往各宗轄境。我們今日駁回這三卷,明日這些東西依然會被送進來,無非是換一條更深、更難查的路。”
蒼梧宗老者冷聲道:“查禁不力,便該加派人手。難道因為有人違禁,便要將禁令廢去?”
“能查一間店,能查一條街,還能把所有修士的儲物法器逐個打開麼?”
百煉山山主並未因對方的修為與輩分而退讓。
“黑市里的東西沒有賬冊,沒有賣家真名,出了事也找不到經手之人。若允許其中一部分進入明面,商鋪須登記,來路須存檔,貨物出了問題,自有商行與宗門執事承擔責任。”
“我並非說商會可信。”
他指向那張蔓延數宗的地下商路圖。
“正因為不可信,才更應留下可以追查的方式,而不是繼續用一張面具、一枚令符與我宗弟子做生意。”
這番話一出,原本齊聲附和的幾家宗門出現了分歧。
許多宗門不喜商會,卻離不開地下商路。來歷不便追查的靈材、殘缺功法與異域器物,往往只能由此購得。真要斬斷所有商路,首先受影響的未必是商會,反而可能是依賴這些貨物的邊境宗門。
……
衣物與房中器具兩項先有了定論。
只要去除惑心陣紋、情毒與采補禁制,再限定於宗門外圍,願意接受前兩卷的宗門已占多數。
爭議仍集中在第三卷。
洛含章伸手取過役契草案。
“諸位一直在說商會會如何利用役契,卻少有人問,願意簽契的修士為何作出這種選擇。”
她指尖劃過契書,三類役契的說明依次亮起。
“有人身負重傷,無力購買療傷丹藥;有人欠下靈石,若不能按時償還,連現有洞府與法器都保不住;也有人無門無派,在邊境行走多年,只求依附一方勢力,換取功法、庇護與安穩修煉之地。”
“護從以戰力換取供養,侍契以日常差遣換取所需,契仆所受約束更多,能夠得到的靈石與修行資源也應更多。”
“若一位修士明知代價,仍願以數年自由換取活命之物,聯盟憑什麼替他拒絕?”
蒼梧宗老者道:“人在絕境中按下的指印,也能稱作自願?”
“絕境中的選擇依舊是選擇。”
“照你這般說,只要沒有人按著他的手,債主便可先將人逼至絕路,再拿出契書,問他是否自願。”
“所以議約才要規定簽契之法,而不是任由商會私下收人。”
洛含章將契書翻至最後幾頁。
“簽契者須在聯盟認可的執事面前親口陳述緣由。神魂是否受制,體內是否殘留迷藥與惑心術,也應一並查驗。”
“至於采補、爐鼎與房中侍奉,可明令排除在役契之外。此類行為牽涉精元與修為,縱使契期結束,受損者也可能多年無法恢復,絕不能憑一紙役契強令他人承受。”
這項讓步來得干脆,連蒼梧宗一側的幾名長老也沒有立即出言反對。
洛含章對此毫不意外,商會原本就能接受這樣的限制。
數月以前,洛含章曾通過沉璧宮轄下的一家貨棧,與幾大商會派來的中間人見過一面。對方沒有送來尋常靈石,而是列出一份只有化神修士才會動心的名錄。
其中有溫養元神的異域靈物,有助她穩固修為的殘方,也有幾種突破下一層境界時可能用到的珍稀材料。除去這些,沉璧宮還能優先進入商會掌握的跨域貨路,取得部分稀缺貨物的采買權。
作為交換,她只需確保一件事。
役契不得被整項刪去。
洛含章所舉皆有實例,反倒更易取信於人。
她刻意隱去了另一面:一旦役契進入明面,商會必會想方設法誘使更多人簽下契書。
玄陰宗太上長老放下手中契書。
“三類役契之外,尚有一事需要說清。”
“轉讓的究竟是人,還是契中約定的差遣之權?”
洛含章答道:“只能是契權。”
“既是契權,契書便必須寫明職責。契主不得命其做約定之外的事,更不能將其關入囚籠,當作奴隸處置。”
“理當如此。”
玄陰宗太上長老繼續道:“役契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,原契不得以補契、展期或更換名目等方式延長期限。期滿後若雙方另立新契,須視作一份全新的役契,重新陳述緣由並接受查驗。”
“可以。”
“原契未寫明可轉,商會不得經手;即便允許,易主時也須將新契主身份與剩余年限重新入冊。”
洛含章停了數息,應道:“此條也可加入。”
顧玄衡隨即點破兩人話語間留下的空處。
“只登記,不重新詢問本人?”
玄陰宗太上長老沒有替洛含章回答。
百煉山山主則直接道:“若每次轉讓都需本人再次應允,商會便無法預先核定契權價值,也無人願為一份隨時可能落空的契書付出靈石。如此一來,現有黑市契約便不會轉入明面。”
“正因為付出的是靈石,諸位才更該記得,契書之後並非一件法器。”顧玄衡道。
百煉山山主道:“可他最初已經同意。”
“他同意的是一個尚未出現的人,一處尚未去過的地方,以及此後二十年間所有無法預料的處境。”
顧玄衡語調一沉,環視席間,眉間已見不耐。殿內爭論隨之止住。
“諸位皆是修為高深之輩,耳清目明,顧某方才所言,想來不必重述。”
“這種應允究竟還能剩下多少本心,諸位應當比顧某清楚。”
洛含章與他隔著殿中懸浮的契書對視。
“顧道友所慮不無道理。可若每次易主都以重新應允為前提,黑市契主只會繞過登記。那些在暗處被反復倒手的人,依舊得不到自由。”
“至少正道聯盟不該為了誘使商會入冊,替不經本人同意的買賣蓋下宗印。”
“不蓋宗印,便只剩黑市里的奴印。”
兩人沒有半句怒斥,分歧卻再無調和余地。
雲闕門門主重新開口:“諸位立場已經明了。”
他抬手分開三卷契書,又將第三卷拆作數十個條目。有關簽契年歲、查驗方式、契期上限、職責范圍與解除條件的文字逐一浮現在殿內。
“依此前約定,逐條表決。每宗一印,贊成過半者,列入總卷。”
第一卷最先定下。
異域衣飾可以進入宗門外圍,但凡刻有惑心、催情與遮蔽查驗陣紋者,仍列為禁物。各宗也可依本宗門規,限制弟子在特定場合穿著。
第二卷緊隨其後通過。
房中器具不得傷及肉身、神魂與修行根基,不得含有采補、迷魂、強制封靈與永久奴役之效。登記商鋪須在每件器物上留下煉制者與經手商行的印記,以便事後追查。
這兩卷獲得的宗印遠超半數。
表決進入第三卷。
前面數項先後通過,最後只剩一項爭議:契權易主時是否須再次取得本人同意。
蒼梧宗與東華宗堅持必須重新詢問。百煉山、沉璧宮及數家臨近邊境的宗門則認為,最初契書若已寫明可轉,便無須每次易主都重新征得本人同意。
玄陰宗代表選擇支持後者。
這一立場由宗內諸位太上長老議定。宗內設有巡風司,負責坊市巡查與貨物流通審查。將部分黑市交易轉入明面,比一味封禁更便於追查和約束。
雲闕門門主逐一驗過宗印,將結果錄入總卷。
“役契轉讓條款,過半。”
蒼梧宗老者盯著卷末新落的聯盟印記,面色鐵青。
“今日退一尺,換得一時清靜;明日再退一丈,又得片刻安穩。如此只顧眼前,未免太過目光短淺。”
顧玄衡道:“只望諸位有朝一日回首,莫要後悔今日所作所為。”
待雲闕門將異議錄入總卷,蒼梧宗老者拂袖離席,顧玄衡也帶著隨行之人退出大殿。其余投下反對宗印的代表相繼離開。
洛含章望著蒼梧宗老者離去的方向,哼笑了一聲。
“每逢表決結果不合心意,他總要說這幾句話。無非仗著年長,認定旁人都見識淺薄,實在無趣。”
日影越過殿外雲海時,三卷契書合為一卷。
卷首新添四字:《通商議約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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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日後,各宗外圍坊市陸續張貼出新的准售名錄。
衣飾商鋪最先換上新貨。
綺羅商行早已備好貨物。准售名錄公布當日,一箱箱衣裙與內衫便沿跨域商路送往各處。原本只在黑市陳列的高衩長裙、半透紗衣與貼身絲衫,如今掛進臨街店鋪,旁邊立著刻有聯盟印記的准售玉牌。
起初,進店之人仍會遮掩面容,或等到天色轉暗才從側門進入。
數日後,道侶與年輕女修已會結伴進店,談論衣料、顏色,以及哪種身形更襯某件長裙。有人只買回去私下穿著,也有人覺得這些衣裙雖剪裁大膽,卻無傷大雅,索性在外面罩上一件披衣,直接穿回洞府。
萬奴商會動作稍慢。
議約生效半月後,第一間役契行才在玄陰宗外圍的萬寶街正式開門。門前沒有鐵籠,也不見鎖鏈,整座店鋪布置得如同尋常任務堂。三面玉壁分別刻著護從、侍契與契仆,每份契書都標明職責、剩余年限與轉讓條件。
負責查驗的聯盟執事坐在最內側。
當日午後,一名青衣女散修走入役契行。她年近三十,前幾日執行任務時經脈受了重創,若沒有續脈丹,不出半月便會身死道消。
她拿不出購買丹藥所需的靈石。
萬奴商會願意先行提供丹藥,並替她償清此前療傷欠下的債務。代價是簽下一份二十年侍契,負責契書中列明的起居照料、靈田看守與日常差遣。
唯一令她遲疑的,是那條“契權可以轉讓”。
聯盟執事依照新規逐項詢問:
“可有人以傷害親族、惡意加重債務或取你性命相脅,逼你簽下此契?”
“沒有人逼我。我只是想活下去。”
“可知契期之內,契權可以轉交他人?”
“知道。”
“可知每次易主只需重新登記,無須再次征得你的同意?”
女散修望著案上那枚盛放續脈丹的玉盒,過了許久才答道:“知道。”
執事查過她的神魂與體內殘息,未發現迷藥、禁制與惑心術,又命她逐條復述契書要義。待她說清其中後果,方才准許落印。
契書上的墨字泛起淡淡靈光,二十年契期自她落印之時起算。
萬奴商會把續脈丹交到她手中。
聯盟執事將役契正本封入總冊,商會只留下副本。載有職責、期限與轉讓條件的玉牌被懸上玉壁。
玉牌正中,一行文字格外醒目。
侍契二十年,契權可轉。
下方標著高昂的靈石售價。
自此,契權成為坊市中公開標價的貨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