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了,讓我們把時間倒推至6月25日。
那一天的梅雨下個沒完沒了,連綿大雨衝刷街道,會抹除掉大量人證物證。後世卷宗記錄的悲劇大多始於七月,可很少有人知道,一切伏筆,早在6月25日這個黃昏,就已經悄悄埋下。
那名後來失蹤的二十七歲女子,傍晚出現在老巷的一間便利店里。她買了一瓶冰水,站在櫃台前對著手機屏幕久久沉默。這是旁人最後一次看見她神態正常的模樣。
監控只捕捉到她走出店門的背影,雨衣的帽檐壓得很低,遮住大半張臉。店員事後回憶,她結賬的時候手指一直在不受控制地微微發抖,神態恍惚,像是剛剛經歷過激烈的爭吵。
來來往往的行人步履匆匆,誰也沒有多留意她。
馬路對面的樹蔭深處,一輛黑色轎車已經熄火停靠在那里,靜靜等候了整整兩個小時。車內的人,自始至終沒有下車。
梅雨天的傍晚,這樣一輛停在路邊的轎車太過尋常,沒有任何人起疑心。
女孩沿著濕漉漉的人行道,走向自己租住的老舊小區。雨水敲打在雨衣表面,隔絕了周遭的聲響。那台黑色轎車保持著幾十米的安全距離,不緊不慢地尾隨在後,車燈全程關閉,隱入暮色。
轎車停在了小區圍牆之外,車里的人已經確認好了她的確切住址。
6月25日的深夜,殺戮並沒有降臨。凶手只是完成踩點與確認,選擇蟄伏。他沒有急於動手,在耐心等待一個雨勢更大、更便於掩蓋一切痕跡的時機。
往後警方案卷鋪滿七月的案發記錄,可窺視、盯梢、一切悲劇的源頭,都起源於這個被暴雨掩蓋的夜晚。等到案發之後警方回溯調閱監控,連日陰雨造成設備受潮,錄像布滿大片雪花噪點,很多本可以抓住的細節,永遠消散在了茫茫雨幕之中。
時間往後推移,七月。
下游河灘的蘆葦叢之中,有人發現了那具遺體。
漲落的河水反復漫過軀體,體表長時間被流水浸泡,皮膚呈現出泡水屍體特有的灰白腫脹,部分外衣被水流撕扯得殘破,纏繞在四肢。脖頸上一道很深的扼壓傷痕,皮肉經水泡後發白外翻,是直接致命的損傷。手腕、腳踝殘留著繩索束縛留下的紫黑色勒痕;繩索早已被河水衝走,只深深刻印在皮肉之上。
死者面部依舊凝固著臨死前的極致恐懼,泥沙嵌進指甲縫,多處指甲劈裂折斷,能夠清晰看出,生前進行過激烈的掙扎反抗。
軀體之上交錯遍布新舊不一的損傷,瘀傷、擦傷散布軀干四肢。傷痕分屬不同時間段:一部分是拘禁期間日積月累形成,少數淺表創口甚至已經出現初步結痂愈合的跡象,和脖頸處新鮮的致命扼傷形成明確時間差。足以證明,這名女子被凶手長時間囚禁,傷害不是一次性發生。面部沒有遭到毀滅性損毀,但依舊留存搏斗造成的擦傷。河灘的流水帶走凶器、繩索,幾乎銷毀凶手絕大多數外在物證。
但讓到場偵查員渾身發冷的是——這具軀體只是一層外殼。
這副皮囊、面容、四肢,全部屬於6月25日被盯上的那名二十七歲失蹤女性。可她胸腔與腹腔內部,整套內髒器官,全部不屬於她,來自另一個完全陌生的人。凶手完成了一場匪夷所思的軀體置換。
遺體外部被水流浸泡衝刷,但凶手拋屍時用防水物料簡易封閉過腹腔,內髒沒有直接泡在河水之中,病理檢測才得以提取出兩組完全不一樣的DNA。
真相擺在所有人面前:凶手不僅僅殘害了監控里的這名女孩,還奪去了第二名陌生女性的生命,以近乎癲狂的手段,完成這場怪異的拼接。
此前現場看到的儀式化痕跡、遺體旁擺放的野花,全部有了全新的解讀。河灘蘆葦叢不是第一現場,砂石料棚也並非行凶之地,這里僅僅是凶手用來展示自己扭曲“作品”的展台。
此前全部調查方向瞬間崩塌。
警方追查的失蹤女子確已遇害,但眼前這一具拼湊而成的遺體,是兩起命案的疊加。6月25日雨夜埋下的隱患,僅僅是這場連環噩夢的開端,還有第二位受害者,身份至今無人知曉。
專案組白板上剛剛梳理完畢的线索被全部劃掉。眼下擺在警方面前是雙重謎團:第二位死者是誰?凶手在何處擄走對方?又是在什麼隱秘地點,完成這種對外科技術要求極高的器官置換。
窗外,梅雨依舊淅淅瀝瀝落下,仿佛打算將所有秘密,永遠掩埋在這片潮濕夜色之下。
解剖室里濃烈的消毒水味道,壓不住在場所有人心底的寒意。
法醫反復比對器官與體表的組織樣本,兩份DNA報告平鋪桌面,兩組截然不同的基因序列,坐實了這個荒誕的事實。
皮膚、毛發、面部軟組織DNA,匹配6‑25監控出現的二十七歲女性;而腹腔胸腔取出的全套內髒,歸屬數據庫沒有任何匹配記錄的無名受害者。
會議室很快分化出兩種猜想。
一部分警員推斷:凶手先擄走、囚禁了雨夜出現的女孩,之後再捕獲第二名受害者,摘取內髒,實施這場詭異的軀體置換。
另一種更加毛骨悚然的推測懸在少數人心頭:這一副完整的人體皮囊,會不會從一開始,就只是凶手用來藏匿另一人殘骸的容器。
技術人員立刻重返砂石料棚開展二次復勘。第一輪勘查,所有人的注意力完全被拼接的遺體吸引,忽略棚屋角落。連日降雨把地面泡成泥濘。偵查員撬開一塊松動的水泥蓋板,下方露出一處狹小土坑。坑內沒有完整遺骸,只殘存少量沾染干涸血跡的織物碎片,還有幾支和拋屍現場同款野花的花莖。
證實砂石料棚是凶手處理證物的中轉點,但並非兩處凶案的第一現場。
這個儀式感極強的凶手,不惜耗費極高的外科能力完成軀體置換,不為謀財,也不屬於私人仇殺,這是獨屬於他的犯罪標記。
白板重新書寫下兩名被害人。
一號:6月25日雨夜被鎖定的失蹤女子。
二號:身份不明,只余下一套被移植的內髒器官。
沒有人知道二號受害者的年齡、來歷、失蹤時間。
走訪周邊農戶,居民只回憶起近一個多月,深夜偶爾能看見一輛深色轎車,在砂石場周邊土路來回徘徊,車窗貼了膜,完全看不清車內人員樣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