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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溺水

熾焰 鹿靈子 3243 2025-07-23 00:11

  小時候,學校音樂課上放過一部電影,Tim Burton的《愛麗絲漫游仙境》,光怪陸離的畫面看得林熾顫栗不已,腦袋仿佛被導演開了個洞。

  女孩們不可避免地憧憬愛麗絲,有朝一日能留波浪卷發、穿漂亮的藍裙子。

  而林熾堅定地認為她是那只揣著懷表的小兔子。

  媽媽生氣時會罵她“小兔崽子。”

  她不頂嘴,在心里自動把“崽”字屏蔽,“小兔子,你怎麼還不去死!”聽起來順耳很多,至少晚上能心平氣和地入睡。

  她安慰自己:兔子跑得快,不會輕易死掉。

  生物課有一單元講哺乳動物,提到新生兔寶寶沒長毛,兔媽媽會拔掉自己的毛給孩子做窩取暖。

  老師講這是哺乳動物的母愛本能。

  林熾盯著課本的配圖,無比震驚,以至於沒聽見老師叫她回答問題。

  “林熾,怎麼開小差了?”生物老師望著班里最優秀的學生,溫和地笑。

  林熾沒見過爸爸,媽媽林苗也不管她。

  林苗沒啥文化,早早輟學入社會,別的媽媽教孩子背駱賓王,她教六歲的林熾玩麻將。

  上帝很公平,封印了她的智慧,卻賦予她驚人的美貌。

  如果她能出席一次家長會,必然艷壓群芳:一雙鳳眼,長發飄逸,烈焰紅唇,像九十年代的港星。

  可惜她從沒來過家長會,可惜這優勢沒用在正道上。

  她在高檔會所上班,陪有錢人喝酒應酬,聲色犬馬,有時醉醺醺地帶男人回家。

  林熾害怕,把自己反鎖起來不敢出門。

  半夜去洗手間,猛然碰見一個男人,赤身裸體,像黑暗中猙獰的鬼怪,嚇得她連忙跑回臥室,鎖門,躲進被子里瑟瑟發抖。

  那段時間噩夢不斷。

  “我這種女人不適合當媽,你就是個意外。所以別喊我媽,別給我添麻煩。你長大了愛干嘛干嘛。”

  她心情好時,會好好跟林熾說話。這種情況不多,每次林熾都瞅准時機問她關於爸爸的事。

  “你沒爸。”

  “林苗,你騙我。女人和男人在一起才生得出孩子,靠你自己只能做夢。”

  她一本正經的表情逗得林苗哈哈大笑:“小兔子,你懂個屁!”

  那時林苗是會所頭牌,年輕水靈,男人像蒼蠅般對她窮追不舍,她壓根瞧不上。

  她想麻雀變鳳凰。

  直到那個男人光臨會所,四目相對,火花四射。

  林苗認識他的西裝牌子,迪奧,估計得五萬左右;還有他戴的腕表,理查德·米勒,這更厲害,沒個兩、三百萬拿不下來。

  男人嘴唇微揚,不緩不慢地掏出一張黑卡。

  林苗被徹底砸暈,迷迷糊糊陪他去了酒店。

  林熾就是那一晚懷上的。

  但男人已經結婚了,豪門聯姻。

  縱然二十一歲的林苗如何千嬌百媚,也無法洗去自己的草根出身。

  她生的女兒,是野種。

  美夢破碎,一同碎掉的還有林苗的傲骨。

  她收下一筆封口費,從沒帶林熾見過那個男人。

  林熾逐漸長大,林苗的脾氣也越來越陰晴不定。

  林熾拿作業本讓她簽字,得到的往往是輕蔑的眼神。

  她不做飯,外賣盒堆積如山;也不做家務,家里一片狼藉,垃圾都由林熾收拾。

  到了林熾上初中,林苗開始夜不歸宿,不知跑去哪鬼混,一兩周才回來一次,還叫林熾不要打電話煩她。

  林熾習慣了煮泡面當晚餐吃。

  直到家里的食物都被她搜刮完畢,林苗留的零錢也花光,她干脆提上塑料袋,去對面小吃街撿別人吃剩的烤串、魚骨頭和菜葉,回家放鍋里燉爛充飢。

  秋天是最好的季節,小區種的果樹紛紛成熟,她能撿到掉落的柿子和板栗。

  挨餓不可避免。

  有時餓得肚子痛,直接倒在課桌上昏睡,考試也很難集中注意力,成績因此下滑。

  臨近中考,每個人都鉚足了勁兒復習,她卻狀態不佳。

  班主任老師急得天天找她談心,以為她早戀。

  她羞於解釋。

  有時餓出幻覺,一幅畫卷在眼前徐徐展開:巨大的兔子叼著人骨,下水道里腐爛的大王花,藍茄子牽著粉南瓜跳踢踏舞,潛伏在森林中濕噠噠的無臉怪……而她在這個怪誕的世界永無止境地奔跑。

  她開始畫畫,為打發時間也為忘卻飢餓。

  攤開空白的紙張,用蠟筆或彩鉛發泄所有憤懣。那些胸腔洶涌的情緒、眼前肆虐的幻象,統統被她用點與线具象化。

  附近有面向藝考生的繪畫班,據說老師很厲害,從素描開始教基本功。林熾沒這個條件,林苗也壓根不會培養她任何興趣愛好。

  林苗對她有種破罐子破摔的心態,消失幾天再突然殺回來,確認她還活著,就行了。

  周圍人都忙著准備中考,林熾滿腦子只想畫畫。

  某次林苗半夜回家,看到散落一地的塗鴉,黑白和彩色,風景和人像。

  林熾孤零零坐在窗台前,抱著本子和筆。

  林苗拾起塗鴉,捏成團扔進垃圾簍,揶揄林熾搞什麼藝術呀,不如跟她學化妝,將來傍個土大款。

  林熾瞥她一眼,不理她,繼續畫。

  討厭她的不負責任、裝腔作勢,更討厭她一身的負能量還試圖影響別人。

  那冷漠的眼神深深刺痛了林苗,下意識想起那個狠心的男人。

  火氣騰地上來,徑直過去甩她一巴掌!

  嘴里罵罵咧咧:“小兔子!連老娘都不放在眼里?活該餓死你!”

  從此林苗就跟她杠上了,堅決反對她畫畫。

  “你算個什麼東西?這是富人的消遣,跟你沒關系!”

  畫一張就撕一張。踢翻她的調色盤,一腳踩個稀巴爛;將她藏在枕頭底下的顏料全部扔到樓下,她摸黑找了一晚上……

  林熾以為自己已經適應林苗的間歇性發瘋,但當家里再也沒有一支畫筆時,還是氣得渾身顫抖。

  人的一生有多少年?保守估計六十年。

  這是條多麼黑暗崎嶇的道路。她好不容易找到一根火把,讓前方的路不至於很慘淡,林苗卻想方設法將其毀滅。

  林熾攢了一肚子氣,偶爾也想報復回來。

  某個周末,林苗再次回到家,發現自己的化妝品被林熾糟蹋殆盡,垃圾桶里淨是粉底瓶和指甲油瓶的碎渣子。

  “啊——!!”

  林苗歇斯底里地衝進房間,與林熾扭打成一團。

  林熾十五了,不再被動挨打。林苗揚手扇她,被她反咬一口,溜進廁所里鎖住門。

  林苗氣得使勁捶門,邊捶邊罵,最後沒力氣了,癱倒在地,嗚嗚痛哭起來。

  林熾無力地靠在門邊,大口呼吸著。那種感覺像溺水。聽著門外林苗撕心裂肺的哭聲,默默闔上眼。

  她們像各自人生的難民。

  ……

  十二月,冬季。

  西風落葉,滿城蕭瑟。

  林熾無所事事。

  林苗給她辦了退學,說讀書無用,賺不到錢,不如年後直接去會所上班,趁年輕撈一筆。

  林熾獨自在外面轉悠,宛如游魂。

  寒風打在臉上,她往上提了提衣領。

  街邊新店開業,燈火輝煌,自動門開開合合,一股暖意撲面而來。

  林熾正好路過,眼也不眨地一頭扎進去,發現是個高端零售店,有書籍、樂器、唱片、電子產品……文藝氣息頗濃。

  下意識地走到手機櫃台,原木架上整齊擺放著一排排最新款的手機,精美又昂貴。

  林熾看得入迷,伸手觸摸。

  林苗從來不願花錢給她買這麼貴的玩意兒,她只有千塊出頭的二手機,像素不高,拍夜景散光嚴重。

  聽說這款萬元機的拍照功能最好,能達到單反攝影級別。

  雙腳像被釘死,無論如何也挪不開步。

  去他的林苗,去他的未來!她只想要這個手機,現在,立刻,馬上。

  回過神來時,手機已在懷中。

  ——我沒錢買,這是偷。

  林熾懊惱地把它放回貨架,轉念一想,又伸出手。

  ——反正我這輩子沒啥出息。

  像一只溺水的小兔子,撲騰兩下,看了看下面伺機而動的水怪,意識到自己永遠不可能游到岸邊,繼而放棄掙扎,心甘情願地被水怪拖入深淵。

  將手機裝兜里,撒腿就跑。

  門口響起刺耳的警報鈴,“嗶——!”沒跑多遠就被身強力壯的保安輕松制服,押著她回到店里,逼問她家長電話。

  腹部被踢了一腳,林熾狼狽地跪倒在地。

  金紅的夕陽余暉流淌在地板上,映著她淡漠的臉龐。

  一雙做工考究的皮鞋映入眼簾,擾亂了那抹金紅。

  “童總,就是這死丫頭,小小年紀不學好!我聯系上孩子媽了,等她過來領人!”保安恪盡職守。

  “嗯,不急。”聲音像清晨佛堂的鍾鼓,低沉而平和。“你多大?抬頭。”

  水已經淹沒身體,還差一點,小兔子就會徹底失去呼吸,沉入深淵。

  小兔子一動不動地迎接命運的到來。

  刹那之間,陽光幻化成一個人,伸手將她拽了上來。

  那是她和父親的初見。

  多年以後的傍晚,林熾望著相似的金紅色夕陽,在心中翻來覆去地咀嚼這個畫面,眨了眨眼,有種想落淚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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