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 第248章 帝王犯法與庶民同罪!
你要麼就主動拋售土地,不去搞土地兼並。
若是搞了土地兼並,那就多向國家繳稅吧!
什麼?
你不服?
敢不交稅?
大膽!
直接抄家滅族!
於是,所有的問題,便迎“刃“而解
行政司中的工部,主要負責開發各種,軍用的武器鎧甲,和民間~的各種用具等等。
還要負責各地的基礎建設。
當然,國家大的建設項目上馬落實,需要行政司本身的決策才行。
不是你說建設就要建設的,直接杜絕了鋪張浪費和吃拿卡要。
行政司的四部,經過了周浩的大卸八塊後,基本不存在什麼太多的權利了。
被剝奪的主要權利,包括了官員的任免權,社會資源的分配權,稅收權等等各種核心權利。
失去了這些權利後的豪強士紳和士族官員們,基本不存在多少,能夠壓榨底層平民的可能性了。
因為,這群人以前,之所以可以肆意的壓榨底層平民。
就是在於,他們掌握了社會資源的分配權和使用權。
底層平民們為了生存,不得不選擇被他們壓榨,要不然就得餓死!
現在,他們沒有這些權利,就缺少了對底層的威懾和掌控。
想要再通過權利,去壓榨底層,根本就是不現實的事情。
畢竟,底層平民只是沒有權利,不代表他們沒有腦子!
你都已經失去核心的權利了,那我還吃你的威風干嘛?
又不是有天生的受虐傾向!
行政司的制度革新,是國家層面的深徹變革。
周浩為了保證,行政司有效的運行下去。
因此,律法司就成了必要的監督和執行機構。
首先,是律法司中的刑部,與廣義上的刑部不同,周浩政權中的刑部,屬於一個單純的立法機構,不再是執法的機構了。
准確的說,他將法率分割成了好幾部分,分別是執法,立法,審判,督察等等。
杜絕了某個群體或者某個官員,又能執法又能立法,還自己監督自己,那不就亂套了嗎?
因此刑部,只擁有各種法率的確立權利,比如通過律法司眾多成員,或者周浩本人的意志,將各種法率條約構建起來。
其中,最重要的一點!
周浩要將民間的生活物資,江湖的修煉資源等,各種社會資源的物價,全部納入律法中。
好比糧食,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等,全部規定價格。
誰敢隨意的漲幅或者囤貨居奇,那就是觸犯律法,要被施以重刑!
倉廩實,才能知榮辱!
如果大家都在為了溫飽而掙扎的話。
那這個社會結構和政權體系,就是惡性衰落的,總有一天會倒塌!
讓所有人吃飽穿暖,只是最最基礎的第一步,這並不值得特地去夸耀什麼。
只有讓底層的平民,在吃飽穿暖的同時,手里還有大量的剩余財產和價值。
整個社會,才會進發出強大的向心動力,推動著整個國家,良心的發展下去
因為,人在吃飽之後,才會產生各種情緒,有煩惱也有欲望。
正是這些欲望和情緒,推動了社會發展,當然這是需要主動去引導的。
而平民若是吃都吃不飽,或者處於剛剛吃飽的狀態。
那麼,人是沒有精力去思考太多的,只能渾渾疆噩的過一輩子。
這種壓榨民力,攫取民生的做法,雖然可以讓國家穩定。
但是,如果社會不能進步發展,那麼這個社會,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嗎?
連浩瀚無邊的宇宙,都在無時無刻的膨脹擴張著,變得更大更廣。
而渺小的人類,反而為了一己私欲,停滯不前。
那麼,這種國家和群體,就應該被強制毀滅。
刑部的存在,是周浩這個最高統治者,以及三司的決策層。
管理整個社會各階層需求的部門,也就是主管吃喝拉撒!
刑部之後的察部,主管監察。
這里即是監察民間的平民,江湖的武者,也是監管各級官員和軍方的將士!
周浩准備讓風雲閣的人,來充任察部的核心人員。
避免官官相護而起不到實際作用的情況發生。
說白了,察部與其說是官方的部門,倒不如說是民間部門。
主要是由情報組織構成!
周浩打算,將搜集情報的權利完全下放,讓民間和江湖,全部成立各自的情報組織……
……
通過無數的情報組織,來共同監察國家,
再由察部本身,對所有情報組織的信息進行匯總。
最後,交給律法司的高層,做出最終的決策。
一旦決策成立,那麼就會由律法司最重要的部門,審部來進行審核了。
顧名思義,審部是一個專門審判案件的部門,擁有對所有層面的人,進行最終審判和定性的權利。
注意,是所有層面的人!
在此處,周浩一舉打破了,刑不上上大夫的古老傳統。
直接將統治階級的刑事豁免權給剝奪了
並制定了一系列極為嚴酷的律法,專門針對各級執行層面的官員。
比如,貪汙受賄,官商勾結,濫用職權等等行為,基本查出來了,就是抄家滅族的結果,不會存在任何的豁免權了。
像大宋朝那種,守城的文官遇到了外敵入侵,轉身便棄城而逃。
回去後,拍拍屁股又去別的地方當官的離譜事件,在周浩這里,是絕對行不通的!
因為在他眼里,官員代表的不僅僅是權利,還有責任!
你既然當了一方官員,在擁有了極大權利的同時,也代表著,要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!
否則的話,總不能權利你來用,責任你不管,風險由無辜的平民去承擔吧?
如果是這樣,那誰做不了這事兒?
放頭豬在這個職位上,它也可以這麼當官了,還需要你來當?
因此,在周浩的制度和律法中,官員失職是極大的重罪!
最輕的結果,都是殺無赦,隨便重一點,就該滅族了!
同樣的,周浩還首次的提出了,皇帝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觀點
以前,哪怕是著名的商鞅變法,最多也只是,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,這就頂天了!
而且,基本還不會真的執行,只是一個假大空的口號而已。
誰也不敢將律法,真正的施加在皇子身上,更別說是皇帝了!
可以說,皇族在整個王朝中,就是最純粹的法外之徒!
正因如此,一個王朝才會在建立之初,就開始不斷的衰落下去。
所謂的開創即巔峰!
接下來的時間,王朝就是在不斷的變差變弱,直到滅亡,持續不了多長時間。
之所以會變得這樣,說白了就是法率成為了兒戲。
因為皇族,成為了法外之徒,因此人人都在追逐著這種特權,導致社會結構產生畸形,最後崩潰。
而周浩的政權里,不存在這種現象!
不論是他這個統治者,還是江湖美人組成的三司決策層。
或者是由士族官員,組成的十二部執行層,還有武林的武者和底層的平民等等。
所有人一體同法,只是施加的程度,不一樣而已。
比如,周浩若是犯法,要不就是發布罪己詔。
要不就是上刑,放血割肉啥的,反正死不了,主要是讓所有人都知道,在這個政權里,沒有豁免法率的特權,更不存在法外之徒!
如此一來,法率才會具有真正的震懾作用,而不是只震懾住了底層平民,對更高一層的階級,如同兒戲。
迫使所有人,都去追求這種特權,讓社會形態變得畸形而病態
律法司的最後一個部門,則是禮部!
這個部門,與原來制度中的禮部,職權相差不大。
主要這個部門,從來都不是什麼好職位。
負責外交,接待和禮儀的一個部門,不涉及太多的核心權利。
周浩想來想去,也就沒怎麼對這個部門動刀。
行政司和律法司八部的職權在確定後,最重要的就是軍武司了!
這個部門,全部是周浩自己獨家創立的,每一個都是新的職權和部門。
是他統治政權中,核心中的核心!
如果沒有軍武司的話,那麼他上面的那些部門,最多只能算是達到了一個商鞅變法的程度,政權和社會的機制,依舊矛盾重重,很快就會面臨崩潰的局面!
因為上面兩個司的那些部門,身為執行者的官員們,被周浩剝奪了太多的核心權利,這個階層肯定會極其的不滿,甚至引發暴動!
這都是可以預見的情況,並不怎麼稀奇,不止如此,他還直接壓低了所有的物價,將社會資源分配權回收。
讓商人們變得無利可圖,得罪了全體的商賈。
再加上,律法司的刑上大夫制度,讓以往的貴族們,失去了應有的特權。
他們能願意嗎?
長此以往下去,各個階層都會引起極大的不滿,輕則對周浩陰奉陽違,拒不執行政策。
重則悍然發生起義暴動,試圖推翻周浩的統治。
周浩如果想要,在將士族官員階層,割肉放血後!
避免他們走向極端的結果,就需要重新分配新的蛋糕”
而且,這個蛋糕必須夠大夠誘人,還要能夠讓所有階層的人,都可以看得到吃得,那麼受損的士族官員們,失去了基層的基礎,無法用武力,推翻周浩的政權後。
他們就只能向周浩的新政靠攏,並發掘和爭奪新的蛋糕。
這就能讓周浩的政權,可以順利的運行下去!
而想要做到這一切,就在於軍武司了!
要知道軍武司,其實是一個純粹的獎勵部門!
周浩要建立的,不是封建王朝的那種懲罰政權,而是一個積極向上的獎勵政權。
因為只有獎勵類的政權,才能激發各階層的動力,促進整體社會向上發展,若是沒有獎勵制度,只有懲罰的制度。
那麼這個社會,整體就是惡性的,不會變得越來越強,只會變得越來越弱!
最後,集體走向毀滅,這也是大多數王朝,無法長久下去的根本原因。
其實就在於,所有的王朝,都是懲罰的社會制度,不存在獎勵制度的政權!
懲罰制度的政權,蛋糕就那麼大,內部的傾軋嚴重。
互相爭奪廝殺時,通常會死於內耗,不存在多少對外擴張的可能。
而獎勵制度的政權,卻恰恰相反,可以激發各階層的欲望,爆發出超強的動力,一直昂揚向上的發展下去!
曾經的商鞅,只在他的變法中,添加了一點點的獎勵制度,就能讓弱秦,成為了虎狼之秦,最終統一統六國!
這還是懲罰大於獎勵的制度,因為秦法有點過於嚴苛了。
至於之後的漢唐宋明,則幾乎沒有獎勵的制度。
上升通道,始終掌握在部分人的手里,甚至還用儒家的思想,束縛整個階層。
讓王朝從上到下,陷入了故步自封的境地,無法再前進一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