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丹景玉印沉埋
和明太後陷入了無比為難的境地。
若坐視不理,等於看著丸姬自取滅亡;若遮護之,自己與頭生子關系原本就疏離,恐再滋生隔閡。
苦笑。
問後夫長安王肇同:“如何是好?”
肇同是書呆子,只認直理:“人命至重。”
太後扶額:“都五個月了,敗露只在旦夕之間。”又懊悔,“若早些見她,或許能早些發現,時間上至少從容些。”
第一代秦王乃太宗元後所出長子,而今天子之父亶王僅為太宗庶出幼子。
按照法理,秦王宅的繼承權本在先。
秦王宅的二代王子中,嗣秦王與萬年王俱好男風,惟長安王結婚生子。
是以,太後是秦王宅唯一的女主人,且已誕下第三代男嗣。
再婚賦予她新的政治身分。
關於天子的一切事務,她都謹慎地保持緘默。
對於丸姬,太後的初始態度與遠岫寺主相類,覺得不宜染指。
後見肇聖僅以賤妾遇之,又覺得過分。決意與丸姬往來,原是出於同情,欲為這女孩爭取一個名分。沒想到丸姬另有驚喜給她。
肇同亦以為時間緊迫,“當務之急,是及早將她移出宮去,尋一安全僻靜之所生產。”
太後不禁攤手,“道理是這樣的,但以何名目?”
肇聖自得到丸姬,即置於東閣,朝夕不離。移走丸姬,無異於虎口奪食。兩夫婦一籌莫展。
自此,天子夜夜光臨東閣。丸姬撒花兒相接,興致不減於他,似乎有魚水之歡就夠了。
那不知愁的樣子,反倒看得肇聖內疚起來。
一日晨起,當著侍從的面,遞與她一只鈿合。
丸姬啟視,卻是一副紫水精臂釧。
侍女押班在旁見了,驚道:“多年前,曾於清修院春日賞櫻會上,見遠岫寺主佩過此釧,據說是太宗天子所賜。”
丸姬乃付與司帑伊氏:“那一定很珍貴了,替吾收好。”又按照禮儀,對肇聖謝恩。
肇聖不由得想:哪怕封一個御女、才女,她也會比現在歡喜。
丸姬倒不自哀,名分她當然要,也會設法得到。
用智謀去博取,不比用美色乞憐高明?
也符合她女中英雌的自我定位。
明日便去丹景台,問芒星先生玉印埋得怎麼樣了。
